页面加载中...

关于2019年四川省落后产能退出情况的公示

2020-03-26 来源: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
扫一扫,直接在手机上打开

  根据国家16部委《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产业〔2017〕30号)、《四川省2019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》(川经信环资〔2019〕90号),现将落后产能退出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。

  请相关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加强对公示企业的监督,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。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,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,请及时向我厅反映。

  联系电话:028-86268630028-86266575

  联系地址: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(经济和信息化厅环资处)

  2019年四川省落后产能退出情况表.xlsx